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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校友会关于评选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5-10-21

各校友组织: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校友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更好地为校友、为母校、为社会服务,学校校友会决定组织开展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友工作先进集体:面向所有在本会备案的校友组织,奖励积极开展本组织校友工作,积极联系校友和母校,积极参加和支持校友会举办的校友活动。

校友工作先进个人:面向各校友组织工作者,奖励致力于学校校友组织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校友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管理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落实有力;

2.积极参加母校和校友会(地方校友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特色校友活动;

3.服务校友,及时收集更新校友信息,积极建设学院校友信息数据库,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4.广泛搭建宣传平台,多渠道宣传学校动态、学院发展、校友工作,展示校友风采,扩大学校、学院影响力;

5.整合校友资源,积极联系社会捐赠和资助项目,对接学院、学校及社会需求,发挥“校友+”作用力,襄助校友事业发展,助力学院学科发展,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校友工作先进个人

1.热心校友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在组织建设、制度完善、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文化培育等校友工作中,成绩突出;

2.及时与学校沟通信息,积极做好对接服务,认真落实校友工作任务;

3.积极联络服务校友,有效整合校友资源,为学院建设、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三、评选办法

1.“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自主申报。

2.“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2-3人。

3.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由校友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审批,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窗体顶端

4.请各单位于115日前将推荐表及申报表(加盖公章或由负责人签字)交至校友联络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030654404@qq.com。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15825766098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校友联络科

附件1: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校友会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校友会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校友会

20251021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校友会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校友会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