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教育工作者
[日期: 2021-03-09 ] [点击数: 10 ] 来源: 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十佳班主任、辅导员”(简称“三十佳”)评选活动是该校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文化品牌建设,也是一项全校教职员工最关注、参与度最广的活动。“三十佳”评选活动于2003年12月启动,每年开展一次,2013年后,每两年开展一次。“三十佳”评选活动,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贴近校园,贴近教师,持续时间长,参与人数多,成效明显,已成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一种蓬勃向上、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并日益凸现出其品牌地位。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十佳”评选文化品牌建设,紧扣时代脉搏,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内涵逐年丰富,评选办法不断完善,影响力与日俱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十佳”评选活动设有专门的领导小组,制订了一整套严密的程序和严格的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除专任教师、辅导员外的非处职教职工。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工作踏实勤勉,勇于创新,成效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模范带头作用明显。

4.2019-2020年个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1次优秀。

5.科职人员需任职须满1年。

(二)优先条件

1.个人近两年获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不包括教科研成果奖项)。各级政府部门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各厅局、金华市人民政府。

2.近两年所在部门或个人在各类党组织评选活动中获市级以上表彰。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4.在学校重要建设任务中贡献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

(二)由人事处审核候选人资格后,由宣传部统一公示。

(三)由人事处组织候选人述职及投票评选工作。

(四)人事处负责二级单位人员和学校投票结果的分值折算(按百分制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十佳教育工作者”人选的初评名单。

(五)提交学校审定后公示,确定“十佳教育工作者”正式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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