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教师
[日期: 2021-03-09 ] [点击数: 10 ] 来源: 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十佳班主任、辅导员”(简称“三十佳”)评选活动是该校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文化品牌建设,也是一项全校教职员工最关注、参与度最广的活动。“三十佳”评选活动于2003年12月启动,每年开展一次,2013年后,每两年开展一次。“三十佳”评选活动,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贴近校园,贴近教师,持续时间长,参与人数多,成效明显,已成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一种蓬勃向上、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并日益凸现出其品牌地位。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十佳”评选文化品牌建设,紧扣时代脉搏,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内涵逐年丰富,评选办法不断完善,影响力与日俱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十佳”评选活动设有专门的领导小组,制订了一整套严密的程序和严格的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校教学任务的在岗专任教师(含专业主任、附属医院承担教学任务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行政兼课教师不参加“十佳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专任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勇挑重担,原则上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400课时,初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320课时,专业主任年均教学工作量≥160课时。

3.教学效果好,同行认可度和学生满意度高,两个参评年度教学业绩考核均为A等。

4.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科研与社会服务,参评年度科研考核分均达到20分。

5.年度考核分均在90分以上,并在本学院名列前茅。

(二)专任教师评选优先条件

1.取得国家级课程、教材、科研等相关项目的重大突破。

2.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3.指导学生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以上,在指导团队中排名第一。

4.核心参与“双高校”、省及以上专业建设及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排名前三),并作出突出贡献。

5.致力于校企合作,尤其在产教融合高端平台建设和重大校地合作项目中做出较大贡献,或主持社会影响力大的培训、服务项目。

6.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较大,并在管理环节有积极创新。

(三)兼职教师评选条件

1.为行业、企业骨干,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实际承担课程教学,两个参评年度年均教学工作量≥32课时(举办讲座一次折算2课时),或参与实训实习指导等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学院专业、课程、教材、资源库、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参与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专任教师候选人1-2名并排序;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报送兼职教师不超过1名,候选人推荐表、综合考核表、工作业绩量化计分自评表及其他事迹材料报教务处。

(二)根据“十佳教师”候选人的工作业绩及述职评价进行计分。

(三)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技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

(四)教务处组织专任教师候选人述职以及兼职教师候选人业绩介绍,由分管教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领导、校级专职督导代表对校内外候选人分别进行考察、评议、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对“十佳教师”候选人进行公认度排序。

(五)根据候选人公认度排序及量化考核分数,确定“十佳教师”初评人选,提交学校审定和公示后,确定“十佳教师”正式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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