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灿林创新基金
[日期: 2021-03-05 ] [点击数: 10 ] 来源: 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

骆灿林,男,1940年3月出生,汉族,浙江萧山人,1972年3月1日入党,毕业于杭州大学数学专业,于1987年-2000年担任金华师范学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前身)校长。在担任校长期间,金华师范学校为首批受国家教委表彰的中师之一;还获得了“省体育运动先进集体”、“省语言文字先进单位”等荣誉。

退休后骆灿林关心和支持学院教育事业,帮助学院梳理校史、联络校友,出谋划策、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并担任离退休党支部书记。2017年,骆灿林捐赠伍拾万元资金设立了“骆灿林创新基金”,将用于奖励我院学生创新创业获奖项目、资助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运营项目和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一、资助对象

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资助类: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开展的创新实践活动。(面向有意愿参加社会调研、科学研究和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团队或个人,学生通过项目书申报的形式提出申请);

2.奖励类:主要用于奖励学生中的创新之星。(面向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科研项目获立项、论文发表或被授予发明专利的学生团队或个人,学生通过自荐等形式提出申请)。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评,于每年3月31日前将《师范学院骆灿林创新基金推荐名单》和《师范学院骆灿林创新基金(资助类、奖励类)申报表》交送骆灿林先生(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审阅并听取意见,再报送“骆灿林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复评。复评后的名单上报学校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2.经审定后的受助学生名单原则上不作变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要详实说明变动原因和变动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3.学生受到奖助一年后(自获得奖助资金之日起),学生管理部门应如实填写其受奖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创新创业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等情况,并撰写骆灿林创新基金实施效果报告,一并上报学校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奖金设置

根据创新创业等级进行奖励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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