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昌助学基金
[日期: 2021-03-05 ] [点击数: 10 ] 来源: 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

一、资助对象

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贫困,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三、评选程序

1.申请学生将个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每年5月15日前提交给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班主任、辅导员、专业党支部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后,于每年5月31日前将《师范学院程朱昌助学基金推荐名单》和《师范学院程朱昌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并上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2.经审定后的受助学生名单原则上不作变动。确因特殊情况 需要变动的,要详实说明变动原因和变动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3.学生受到资助一年后(自获得资助资金之日起),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如实填写其受资助期间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所取得的进步等情况,并撰写程朱昌助学基金实施效果报告,一并上报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奖金设置

一等奖(2000元/生),二等奖(1500元/生),三等奖(1000元/生)。

每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不少于5 人,并根据基金运作回报情况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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