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金会评估指标(非公募)
[日期: 2020-05-21 ] [点击数: 274 ] 来源: 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

浙江省基金会评估指标(非公募)

指标分类和标准

标准
分值

计分依据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指标

1 基础条件(120)

1.1
法人资格
50分)

1.1.1
净资产
10分)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要求

10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最低限额的100%,得10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最低限额的75%,得8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最低限额的50%,得5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最低限额25%,得0

1.1.2
法定代表人(10分)

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任期、年龄等情况

10

任职资格符合章程规定,得10
◇担任职务与章程规定相符;
◇国家公职人员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注:任一项不符合,得0

1.1.3
办公条件
15分)

独立办公用房

10

□有不小于30㎡的独立办公用房,得10
□有不小于25-30㎡的独立办公用房,得8
□有不小于20-25㎡的独立办公用房,得5
□无不小于20㎡的独立办公用房,得0

办公自动化相关设备(传真机、电脑等)配备

5

□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数量和状况能满足或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得5
□无相应的办公设施,得0

1.1.4
专职工作人员(15分)

秘书长专职

5

□秘书长专职,得5
□秘书长非专职,得0

专职工作人员配备(除秘书长外)

10

□除秘书长外,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含)以上的,得10
□除秘书长外,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的,得8
□除秘书长外,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的,得5
□除秘书长外,无专职工作人员,得0

1.2
章程规范(10分)

1.2.1
章程修订
10分)

章程修订程序

5

□章程修订程序规范,有全体理事签名,有原始会议纪要,得5
□章程修订程序不规范,得0

章程修订核准

5

□章程制定或修改在规定期限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得5
□章程制定或修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得0

1 基础条件(120)

1.3
变更和备案
10分)

1.3.1
变更登记
5分)

变更事项

2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发生变更事项得满分),得2
□发生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得0

变更程序

3

□变更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未发生变更事项得满分),得3
□变更程序不符合章程规定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得0

1.3.2
备案
5分)

备案事项

2

□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帐户等办理备案手续,一届一备案,得2
□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帐户等未办理备案手续,或未做到一届一备案,得0

备案程序

3

□备案程序符合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得3
□备案程序不符合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得0

1.4
遵纪守法(50分)

1.4.1
年检
20分)

按时年检

5

□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得5
□未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得0

年检报告书内容

15

□年检报告书内容完整,得15
□年检报告内容较完整,得10
□年检报告内容不完整,得0

1.4.2
重大活动报告(30分)

重大活动报告执行

30

少报一次(项)扣5分,扣完为止

2 内部治理(340)

2.1
组织机构(110分)

2.1.1
决策机构
20分)

理事会产生程序

10

理事会人数:2
□理事会人数525人,得2分;□理事会人数<5或>25人,得0
理事会组成:3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中没有现职国家人员兼任情况;
◇亲属人数符合有关规定: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任职年龄符合章程规定的要求;
有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理事会薪酬情况:5
□受薪理事人数≤1/3,得5分;□受薪理事人数>1/3,得0

理事会职能履行

10

□理事会制度健全,并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10
□理事会制度健全,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8
□理事会制度不健全,并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5
□理事会制度不健全,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0

2.1.2
监督机构
20分)

监事(会)产生程序

10

◇监事产生程序符合章程规定;◇财务人员、理事或理事亲属无交叉任职;◇监事不在基金会领取报酬;
有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监事(会)职能履行

10

□监事(会)机制健全,并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审查年度工作报告,敢于提出质询和建议),得10
□监事(会)机制健全,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8
□监事(会)机制不健全,但能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审查年度工作报告,敢于提出质询和建议),得5
□监事(会)机制不健全,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0

2.1.3
内设机构
10分)

内设机构产生程序

5

□内设机构产生符合章程规定,得5
□内设机构未按章程规定产生,得0

内设机构(如秘书长、办公室等)设置

2

□内设机构按规定合理设置,得2
□内设机构未按规定设置,得0

内设机构(如秘书长、办公室等)运转

3

□内设机构运转协调,得3
□内设机构运转不协调,得0

2 内部治理(340)

2.1
组织机构(110分)

2.1.4
分支(代表)机构
10分)

分支(代表)机构设立

2

□分支(代表)机构依照章程规定由理事会通过,得2
□分支(代表)机构未按规范程序设立,得0

分支(代表)机构管理

3

□有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分支(代表)机构工作计划、总结,得3
□未制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分支(代表)机构工作计划、总结,得0

根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

5

□分支(代表)机构根据授权开展活动,得5
□分支(代表)机构开展活动时有未获授权,得0

2.1.5
党组织建设(50分)

党组织设置                        

20

□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相应的党组织(包括单建、联建和功能型的党组织),不具备组建条件但现有党员已纳入相应的党组织进行管理教育或选派有党建指导员、联络员落实党的工作覆盖的,得20                                                     具备条件但未按规定组建党组织,或有党员未纳入相应党组织管理教育,得0分,且不得评为4A(含)级以上等级

党组织制度建设

10

□党组织制度健全,各种制度落实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活动记录等)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得10                                                 □党组织制度不健全,各种工作记录不规范,得0

党组织作用发挥

5

□积极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等积极合理提出意见的,得5                                                □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管理层融合互动不密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得0

党组织活动开展

5

□党组织活动经费等保障条件落实到位,能够结合社会组织中心业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固定主题党日、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示范工程、青年突击队等主题实践性活动,全年党组织活动内容丰富,党员参与积极,得5                                                                            □活动经费保障不落实,没有结合社会组织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党员参与积极不高的,得0

党组织阵地建设

5

□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或因地制宜设置规范的党建宣传栏,得5              □无固定党员活动室,未设置规范的党建宣传栏,得0

参与党建考核

5

□党组织被评为一星级得1分,二星级得2分,三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4分,五星级以上得5

2 内部治理(340)

2.2
人力资源管理
50分)

2.2.1
志愿者招募及管理
10分)

志愿者招募及管理制度

5

□有详尽的志愿招募及管理相关制度,得5                            
□未建立志愿招募及管理相关制度,得0

志愿者配置及参与

5

□有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参与情况良好,得5       
□志愿者队伍与业务活动不相适应或参与情况不佳,得0

2.2.2
工作人员管理(15分)

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10

□参加过培训2次(含)以上,得10
□参加过培训1次,得5
□未参加过培训,得0

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任用、考查、奖惩、管理等考核制度的制定

5

□制定招聘任用、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得5
□三项制度缺一项,得3
□三项制度缺两项以上,得0

2.2.3
薪酬福利 (10分)

专职工作人员薪酬落实

5

□专职工作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得5
□专职工作人员薪酬未符合相关规定,得0

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落实

5

□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得5
□未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或未按规定缴纳全部险种,得0

2.2.4
专职工作人员结构
15分)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所占的比例

5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达到50%(含)以上,得5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达到20%50%,得3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在20%以下,得2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含)以上学历者所占的比例

5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者达到50%(含)以上,得5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者达到20%50%,得3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者20%以下,得2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水平者所占的比例

5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水平达到40%(含)以上,得5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水平达到20%40%,得3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水平20%以下,得2

2 内部治理(340)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1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分)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15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
出现第(1)至(10)项,每项扣2分;出现第(11)至(23)项,每项扣1分:
1) 实施会计独立核算
2) 未将独立核算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纳入汇总报表
3) 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余额结转净资产,或收入长期挂账
4) 虚列费用或预提费用依据不足(或附件不齐备)
5) 使用不合规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6) 未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7) 账账、帐表不符
8) 未严格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9) 未严格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10)费用科目使用不规范,如成本与管理费用界限不明、科目使用有误等
1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含定期存款)未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12)投资及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
13)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或计提不准确
14)未按规定提取各项减值准备
15)已形成的资产损失未及时清理
16)往来科目使用不规范,如:往来科目使用混淆、往来科目中核算长期投资等
17)库存现金余额大或经常使用大额现金
18)未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9)原始凭证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
20)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或填制不规范
21)凭证签字或签章不齐全
22)账簿登记不及时或未及时打印电脑帐页
23)其他不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或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上述各项,扣完15分为止
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位,得0

2 内部治理(340)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1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分)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5

□会计核算实行电算化,得5
□会计核算未实行电算化,得0

2.3.2
财务人员管理(10分)

按规定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

5

□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凭证和报表按职责要求操作,得5
□会计、出纳岗位未分设,凭证和报表未按职责要求操作,得0 

财会人员从业资格

5

□财会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2名(含)以上),得5
□财会人员中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少于2名,得0

2.3.3
票据管理
10分)

各种票据使用和管理

10

出现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一项即不得分:
□无票据的购入、领用、开具、交回等保管和使用登记记录
□发现使用不合规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发现违规开具捐赠专用收据、银钱收据、发票行为

2.3.4
帐户规范
10分)

银行独立帐户

5

□开立独立银行帐户,得5
□未开立独立银行帐户,得0

外汇收支管理

5

□外汇收支管理规范,得5
□外汇收支管理不规范,得0

2 内部治理(340)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5
财务管理
55分)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10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会计核算办法
2)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货币资金管理
4)项目(业务活动)收支管理办法
5)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
6)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管理
7)投资(实体、刊物)管理
8)票据管理
9)财务报告编制与财务分析
10)会计档案管理
制度内容覆盖率在90%及以上,得5分;50%(含)~90%,得3分;
50%
以下,不得分
制度执行情况: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较好,得5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一般,得3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较差,得0

关联方交易

10

□未发生有失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且关联方未占用单位资金,得10
□未发生有失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但关联方占用单位资金,得8
□有发生有失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但关联方未占用单位资金,得5
□发生有失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且关联方占用单位资金,得0

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

10

□未发现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章程规定的事项发生,得10
□发现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章程规定的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有一项即得0
1)存在侵占、私分、挪用资产、发生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违规支付佣金或回扣、违规进行资金拆解等
2)存在帐外资金或小金库的
3)存在违规收费行动,包括违反规定接收和使用捐赠、资助,违规使用捐赠专用收据
4)存在使用不合规凭证或票据列支票用的

2 内部治理(340)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5
财务管理
55分)

费用支出的审核

15

制度中对支出标准、审批权限规定情况:
□所建立的费用审批或收支管理制度中对支出标准、审批权限有明确规定,得5
□所建立的费用审批或收支管理制度中未对支出标准、审批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得0
支出审批手续情况:
□各项支出审批手续齐全,符合制度要求 ,得5
□各项支出审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制度要求,得0
负责人经手开支的监督情况:
□单位负责人经手的开支,经其他领导签章,且未发现单位领导人的支出由其他人做经手人单位负责人自行审批的情况 ,得5
□单位负责人经手的开支,发现存在未经其他领导签章,或由其他人做经手人单位负责人自行审批的情况,得0

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

10

□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且执行情况良好或未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得10
□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且执行情况较好或未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得8
□未制定完善的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且执行情况一般,得5
□未制定完善的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且执行情况不佳,得0

2.3.6
财务监督
20分)

财务审计

10

□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得10
□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定代表人未离任审计,得8
□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得5
□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定代表人未离任审计,得0

理事、监事和捐款人检查和监督

10

□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对财务的检查和监督,表现好的,得10
□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对财务的检查和监督,表现较好的,得8
□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对财务的检查和监督,表现一般的,得5
□未能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对财务的检查和监督,得0

2 内部治理(340)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7
资产管理
35分)

资产造册

5

□资产造册管理,内容清楚,账实相符,得5
□资产未造册管理,或造册内容不清晰,或账实不符,得0

资产使用情况

5

实物资产管理情况:
□实物资产购进、领用、保管、处理审批手续完善,定期盘点且对出现的盘亏、盘盈、毁损、减值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得2
□实物资产购进、领用、保管、处理审批手续不完善,或未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及未对出现的盘亏、盘盈、毁损、减值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得0
固定资产标准和折旧年限确定情况:
□固定资产标准和折旧年限确定合理且折旧计提准确,得2
□固定资产标准和折旧年限确定不合理或折旧计提不准确,得0
对接收捐赠及捐出的资产管理情况:
□无接受捐赠及捐出的实物资产或对接受捐赠及捐出的资产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手续齐全,未形成账外资产,得1
□对接受捐赠及捐出的资产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或形成账外资产,得0

资产规模

10

□资产规模扩大:在上年末基础上,净资产每增加2%,得1分,至10分为止

年投资回报率

15

□年投资回报率达到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得9分;超过一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但不亏损得5分;亏损不得分

2 内部治理(340)

2.4
档案、证章管理(20分)

2.4.1
档案管理
5分)

档案管理制度

2

□档案管理制度详尽、规范,得2                         
□未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得0

档案管理执行

3

资料数量情况:
□档案资料齐全,得1
□档案资料不全,得0
资料整理情况:
□档案资料整理有序,得1
□档案资料无序、混乱,得0
资料交接情况:
□档案交接手续完备或档案未发生交接情况,得1
□不能提供档案交接清单等证明材料,得0

2.4.2
证书管理 (10分)

证书管理

5

证书管理、使用制度:
□制定证书管理、使用制度,得2
□未制定证书管理、使用制度,得0
证书管理:
□证书有专人管理,得3   
□证书无专人管理,得0   

证书挂在固定、醒目位置展示

5

□办公场所悬挂各类证书正本,得5                     
□办公场所未悬挂各类证书正本,得0

2.4.3
印章管理
5分)

印章管理

2

□制定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得2                     
□未制定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得0

印章使用

3

□印章有专人妥善保管,用印登记记录详细,得3
□印章无专人保管或印章有私存、遗失现象,用印无登记记录,得0

3 工作绩效(420)

3.1
工作开展(70)

3.1.1
日常工作
30分)

各项活动开展符合章程规定

20

□各项活动开展符合章程规定,得20
□各项活动开展符合章程规定,但活动覆盖章程规定范围70%90%,得15
□各项活动开展符合章程规定,但活动覆盖章程规定范围50%70%,得10
□开展的活动中有不符合章程规定的,得0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事务等日常性工作落实情况

10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5
□制定完整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得5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得0
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5
□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好,得5
□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一般,得3
□未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得0

3.1.2
长远工作
10分)

中长期发展规划

10

□单位有单独详尽的自身中长期发展规划,得10
□单位有单独粗略的自身中长期发展规划,得8
□未制订规划但其他材料能体现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得5
□未制订规划且其他材料不能体现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得0

3.1.3
合作交流
30分)

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

20

□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3次(含)以上,得20
□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2次,得15
□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1次,得10
□未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得0

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

10

□每年与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3次(含)以上,得10
□每年与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2次,得8
□每年与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1次,得5
□未与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得0

3 工作绩效(420)

3.2
公益活动规模和效益
80分)

3.2.1
公益支出
50分)

公益支出规模(本地区支出最大值的非公募基金会为基准,以此折算)

30

□以本地区最近一年度公益支出中位数为基准,达到中位数给一半的分数;超过中位数的再进行折算,计算另一半分数

公益活动支出增长情况

10

[(年末公益活动支出/三年前年末公益活动支出)1/3-1]×100%10%,得10
[(年末公益活动支出/三年前年末公益活动支出)1/3-1]×100%0%10%,得8
□本年度公益活动支出较上一年度维持在同一水平,得5
□本年度公益活动支出少于上一年度,得0

公益事业支出比例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

10

□近两年用于符合章程规定的年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基金余额的比例不低于8%的得10分,低于8%不得分

3.2.2
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10分)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10

□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下,得10
□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仅1年在10%以下,得8
□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上,得0

3.2.3
公益活动受益者人数
20分)

公益活动受益人数

20

□达到40人次的得1分,每增加20人次加1分,加满20分为止,不足40人次不得分

3 工作绩效(420)

3.3
项目开发与运作
120分)

3.3.1
项目开发
10分)

年均项目开展数量

10

□年均项目开展的数量3项(含)以上,得10
□年均项目开展的数量2项,得8
□年均项目开展的数量1项,得5
□年均项目开展的数量小于1项,得0

3.3.2
项目管理
40分)

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10

□很好的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得10
□较好的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得8
□较差的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得5
□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得0

事先论证和计划

10

□项目运作事先有详尽论证和计划,且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得10
□项目运作事先有详尽论证和计划,但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得8
□项目运作事先有粗略论证和计划,但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得5
□无事先论证、计划、民主决策程序,得0

事中监督和反馈

10

□建立了详尽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能提供项目运行中监督反馈相关证明材料,得10
□建立了详尽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或项目运行中监督反馈相关证明材料(两项要素缺一项),得8
□建立了粗略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或项目运行中监督反馈相关证明材料(两项要素缺一项),得5
□未建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不能提供项目运行中监督反馈相关证明材料,得0

事后总结和评估

10

□所有的重大项目完成后有总结和项目评估,得10
60%的重大项目完成后有总结和项目评估,得8
20%的重大项目完成后有总结和项目评估,得5
□无重大项目总结和项目评估材料,得0

3 工作绩效(420)

3.3
项目开发与运作
120分)

3.3.3
项目推广和 社会效应
40分)

自主开发的品牌项目

10

□有自主开发的品牌项目,项目有创新性,得10
□有自主开发的品牌项目,项目无创新性,得5
□无自主开发的品牌项目,得0

扶贫攻坚项目

10

□有自主开发的扶贫攻坚项目,或每年组织或参与扶贫攻坚公益活动3次(含)以上,得10
□无自主开发的扶贫攻坚项目,每年组织或参与扶贫攻坚公益活动2次,得5
□无自主开发的扶贫攻坚项目,每年组织或参与扶贫攻坚公益活动1次,得2
□无自主开发的扶贫攻坚项目,每年未组织或参与扶贫攻坚公益活动,得0

项目推广和可持续性

10

□项目便于推广,且具备可持续性,得10
□项目便于推广,不具备可持续性,得8
□项目不便于推广,但具备可持续性,得5
□项目不具备推广性,且无可持续性,得0

项目的社会效应

10

□项目社会效应显著,得10
□项目社会效应较好,得8
□项目社会效应一般,得5
□项目无社会效应,或有负面影响,得0

3.3.4
项目资金使用(30分)

专款专用

20

□所有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得20
2/3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得10
1/3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得5
□未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得0

资金按照捐赠人或资助人意愿使用

10

□项目资金完全按照捐赠人或资助人意愿使用,得10
□项目资金未能做到按照捐赠人或资助人意愿使用,得0

3 工作绩效(420)

3.4
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政府购买服务
40分)

3.4.1
接受捐助
30分)

接受捐助金额(本地区收入最大值的非公募基金会为基准,以此折算)

30

□以本地区最近一年度公益捐助中位数为基准,达到中位数给一半的分数;超过中位数的再进行折算,计算另一半分数

3.4.2
接受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10分)

接受政府资助或购买服务

10

□接受政府部门委托项目和购买服务,每次加5分,加满10分为止

3.5
内部评价(30分)

3.5.1
理事评价
10分)

理事对基金会的民主管理、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和发挥作用的评价

10

□理事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得10分;
□理事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较好的,得8分;
□理事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一般的,得5分;
□理事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差的,得0

3.5.2
监事评价
10分)

监事对基金会的民主管理、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和发挥作用的评价

10

□监事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得10分;
□监事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较好的,得8分;
□监事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一般的,得5分;
□监事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差的,得0

3.5.3
工作人员评价(10分)

专职工作人员对基金会领导班子的评价、对基金会工作环境的评价、对基金会理念的认同

10

□专职工作人员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得10分;
□专职工作人员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较好的,得8分;
□专职工作人员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一般的,得5分;
□专职工作人员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差的,得0

3 工作绩效(420)

3.6
信息公开(80分)

3.6.1
社会宣传
20分)

网站宣传

10

□设立独立的网站,宣传效果很好,得10
□设立独立的网站,宣传效果较好,得8
□设立独立的网站,宣传效果一般,得5
□未设立网站,得0

其他途径(刊物、网络媒介)

10

□通过单位刊物,或实名认证的有效网络媒介发布信息,宣传效果很好,得10
□通过单位刊物,或实名认证的有效网络媒介发布信息,宣传效果较好,得8
□通过单位刊物,或实名认证的有效网络媒介发布信息,宣传效果一般,得5
□未通过单位刊物,以及实名认证的有效网络媒介发布信息,得0

3.6.2
信息公开制度(10分)

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10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有效执行,得10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较好执行,得8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较差执行,得5
□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或执行效果不佳,得0

3.6.3
公开章程及内部制度
10分)

公开基金会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10

□公开100%的本基金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得10
□公开60%的本基金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得8
□公开20%的本基金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得5
□未公开章程或制度,得0

3.6.4
公开接受、使用社会捐赠或资助情况
(20
)

公开接收捐款数额

10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接收100%捐款数额,得10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接收60%捐款数额,得8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接收20%捐款数额,得5
□未公开接收捐款数额,得0

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10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100%的资金使用情况,得10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60%的资金使用情况,得8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20%的资金使用情况,得5
□未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得0

3 工作绩效(420)

3.6
信息公开(80分)

3.6.5
公开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20
)

公开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10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100%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得10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60%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得8
□通过有效媒介公开20%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得5
□未公开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得0

依照公开程序选定受助对象

10

□依照公开程序的100%选定受助对象,得10
□依照公开程序的60%选定受助对象,得8
□依照公开程序的20%选定受助对象,得5
□未依照公开程序选定受助对象,得0

4 社会评价(120)

4.1
社会效应(60分)

4.1.1
相关人员评价(30分)

捐赠人评价

10

□捐赠人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得10分;
□捐赠人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较好的,得8分;
□捐赠人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一般的,得5分;
□捐赠人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差的,得0

志愿者评价

10

□志愿者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得10分;
□志愿者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较好的,得8分;
□志愿者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一般的,得5分;
□志愿者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差的,得0

受益人评价

10

□受益人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得10分;
□受益人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较好的,得8分;
□受益人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一般的,得5分;
□受益人对基金会工作总体评价为差的,得0

4.1.2
公众评价
10分)

新闻媒体评价

10

□获国家级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得10
□获省部级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得5
□未获得任何媒体正面报道,得0

4.1.3
慈善组织认定
20分)

慈善组织认定

20

□登记或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得20
□未登记或未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得0

4 社会评价(120)

4.2
相关部门评价
60分)

4.2.1
政府网站报道
20分)

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20

□国家级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得20
□省部级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得10
□未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得0

4.2.2
政府监管部门评价
40分)

管理部门评价

30

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为登记管理机关)评价:
□管理部门对基金会的评价为好,得30
□管理部门对基金会的评价为较好,得20
□管理部门对基金会的评价为一般,得10
□管理部门对基金会的评价为较差,得5
□管理部门对基金会的评价为差,得0

司法、审计、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信用记录

10

□司法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和物价部门无失信记录,得10
□司法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和物价部门有失信记录,得0分,且不得评为AAA(含)以上等级

 

1000

 

 


附件1: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可申报评估:

  1.在浙江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满两个年度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评估等级有效期满5年的;

  3.评估等级有效期满2年需重新评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的;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附件2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自评表(评估指标);

2.基金会基本情况介绍;

  3.基金会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办公住所产权证明(复印件)

  4.基金会章程(复印件)

  5.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范围、原始基金数额、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近两年的年度工作报告(复印件)

  7.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志愿者使用制度、档案和证章管理规定等)(复印件)

  8.专职工作人员花名册(包括年龄、学历、职称)及评级信息截至月份月末的社保缴交花名册;

  9.秘书长以上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复印件;

  10.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上年度12月份的全体人员工资表;

  12.近两年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姓名、领取金额以及有亲属关系的理事姓名和相互关系;

  13.基金会办事机构设置情况(机构名称、人数、主要职责)

  14.全部理事、监事、捐赠人、受益人、志愿者通讯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15.新闻媒体对基金会进行宣传报道的相关材料;

  16.基金会公益项目经费的收支情况;

17.近两年基金会公益项目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名称、开发背景、运作方式、开展情况、取得成果、经验教训等方面的内容)

18.会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职务、财务人员资格证书、职称及是否为本会专职会计),同时报送证书(复印件)

19.党组织信息(党组织的设置、党员人数、名单及组织活动和参与党建考核情况)

20.慈善组织认定的相关材料。

  二、评估小组实地考察的资料

  1.近两年年度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复印件)

  2.近两年年度会计账薄、凭证;

  3.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近两年年度关联方交易和占用基金会资金的情况;

  5.基金会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次数和内容的证明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

  6.公益项目论证和计划的证明材料;

  7.公益项目履行报批手续的证明材料;

  8.公益项目建立监督机制、反馈机制的证明材料;

  9.公益项目进行事后总结和评估的证明材料;

  10.公益项目取得显著社会效应的证明材料;

  11.基金会公开接收捐款数额的证明材料;

  12.基金会资金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13.基金会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的证明材料;

  14.基金会依照公开程序选定受助对象的证明材料;

  15.基金会所办刊物或信息发布平台;

  16.评估小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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